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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使用權和經營權有什么區(qū)別?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fā)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土地經營權和使用權區(qū)別
土地使用權和經營權的區(qū)別中對于土地使用權是指以交租金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掇r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條規(guī)定:為穩(wěn)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tǒng)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yè)、農村經濟發(fā)展和農村社會穩(wěn)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承包方取得承包經營權后,人民政府應當頒發(fā)《承包經營權證書》對承包方取得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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