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導讀:想要進行強拆違法建筑的話,那么首先需要進行立案,然后進行相關的調查以后再作出決定以及進行聽證程序,最后是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和執(zhí)行,這樣才可以拆除違違法建筑。因此,不管是否屬于違法的建筑,想要進行拆除的話,必須要走法律程序。
不管涉及房屋是否是違法建筑,要想強拆都要履行法律程序,
第一步,立案
立案就是執(zhí)法部門對于發(fā)現或接到投訴、舉報等事實或者材料后,認為有違法事實發(fā)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責任時,決定把它作為行政案件進行查處的一種活動。這個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機關有權立案查處違章建筑:
一是規(guī)劃局或者規(guī)劃委員會。這是法定部門,城市里的違章建筑由它來管。
二是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城管,城管有沒有權利來管違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級政府的授權,比如北京,城管部門是得到北京市政府的授權的,所以那個有名的人濟山莊的違章建筑就是城管要求限期自行拆除的。
三是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它的執(zhí)法范圍是鄉(xiāng)、村莊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簡單講就是在農村的違章建筑由它來管。
除了上述部門,其他部門都沒有權利查處違章建筑。實踐中有國土局或者國土所、住房和城鄉(xiāng)局、房管局等來查處違章建筑的,這是錯誤的。
第二步,調查程序
在調查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調查人員不得少于2個人。
第二、調查人員要主動出示執(zhí)法證件。有兩個作用:一是調查人員必須具備執(zhí)法資格;二是防止沒有執(zhí)法資格的人冒充執(zhí)法人員進行執(zhí)法活動。在實踐中,很多地方得執(zhí)法人員在調查時往往是不出示執(zhí)法證件的。面對這種情形,建議被處罰的人可以主動要求他們出示證件,并記錄下他們證件上的相關信息(比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編號等),這樣方便日后維權。

第三,在被詢問以及在簽署筆錄時要謹慎。一是不要害怕,絕大部分拆遷戶一見到政府人員詢問或是調查就嚇個半死,這是十分要不得的,因為在恐懼和害怕中往往會出錯。二是不該說的不要說,實踐中有些執(zhí)法人員會用威逼 利誘的手段讓說一些方便他們調查的話,比如如果不老實交代會從嚴處理等等。三是在筆錄上簽字要小心謹慎。在行政執(zhí)法中,常見的筆錄有《現場檢查筆錄》、《現場勘驗筆錄》《調查筆錄》,執(zhí)法人員讓簽字時,一定要看清筆錄上的內容,如果發(fā)現內容與說的或者與事實不符時,一定要求他們修改,執(zhí)法人員嫌麻煩不愿意修改的話,建議就不要簽字。如果確認筆錄沒有問題要簽字的話,
第三步,決定程序
第一、告知,聽取陳述、申辯
這個主要是保證被處罰人的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執(zhí)法人員在作出處罰決定前,一般會書面告知被處罰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被處罰人有權陳述、申辯,如果執(zhí)法人員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
第二,聽證
聽證是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在作出決定前,由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聽取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與法律依據,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舉證、質證和申辯及意見的程序活動?!缎姓幜P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對于聽證程序,建議被處罰人還是要重視一下不要錯過這個程序。錯過這個程序,雖然可以在這之后的比如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程序中得到救濟。
第四步,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和執(zhí)行
執(zhí)法機關如果決定要進行處罰,會作出并向被處罰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在我國如果想要建房的話,是需要經過很多審批的,至少需要城鄉(xiāng)規(guī)劃部門的審批,如果沒有經過審批而建立的房屋,那么是屬于違法的建筑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但是如果想要強拆違法建筑的話,也是需要經過法律程序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