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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轉宅基地
法律分析:1.提出建房申請。
2.審核建房申請。
3.確定年度村民住宅用地范圍。
4.用地預審。
5.用地報批。
6.申領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或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
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持用地批復意見向規(guī)劃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申請。
7.申領建設用地批準書。
8.辦理權屬登記。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農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請經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應當自收到批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由縣(市)人民政府頒發(fā)《集體土地使用證》。
由于住宅轉讓、繼承等原因造成集體土地使用權變更的,當事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由縣(市)人民政府換發(fā)《集體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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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答
國家征用土地的補償標準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計算;同時土地補償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區(qū)片綜合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