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摘要:征收部門按照貨幣安置、產權調換的政策,將計劃安置的房屋補償核算為貨幣,以房票形式出具給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在參與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所提供的商品房中自主選擇房源,并用房票抵扣房款。,
現有拆遷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房票的出現,是對現有住宅房屋征收貨幣補償方式的一種補充,本質是貨幣化安置的另外一種形式。
征收部門按照貨幣安置、產權調換的政策,將計劃安置的房屋補償核算為貨幣,以房票形式出具給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在參與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所提供的商品房中自主選擇房源,并用房票抵扣房款。
房票式樣統一制定,被征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視同放棄房屋產權調換。
政策背景
早在2015年,已有房票在拆遷安置工作中運作的身影。
2016年,在全國房地產去庫存大潮下,越來越多的城市推出房票制度。直至2018年棚改貨幣化權限被強制收回,房票暫時退出了拆遷安置的舞臺。
如今,各地疫情此起彼伏,房產市場持續(xù)低迷。降價促銷、首付分期、特價房頻出,也難以扭轉下行僵局,流通周期攀升直接導致了庫存壓力的膨脹,房票制度再度被重啟。
以政府公信力作為背書,房票發(fā)到棚改戶手里,棚改房交給房企,最后房企再到政府處兌現,解決棚改拆遷安置問題的同時,完美的實現了消費閉環(huán)。
明面上看,是一場多贏的嘗試!
政府不再疲于安置房的建設,也保障了資金流動在住房領域,帶動所在區(qū)域和城市的住房消費市場。
房企的庫存也得以消化,資金加速回籠,實現良性運轉。
政策落實到拆遷戶身上,卻遠不止拿票買房那么簡單。
真金or白票,買房驗正身!
作為已出臺房票城市中,唯一一個國家中心城市,鄭州此次房票的出臺,關注度再上新高,給出的條件也是相當具有吸引力。
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購買商品住房,不僅可以享受補償權益金額8%獎勵,且不計入家庭限購套數,同時還可以獲得以現金方式獎勵的3個月過渡費。
此外,持有“房票”的拆遷戶,不僅可以跨區(qū)購房,還可以享受額外的稅費減免政策。
拆遷戶使用房票購房,可憑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新購房屋所在學區(qū)辦理子女入學手續(xù),且交付前,保留原學區(qū)入學資格。
相較于傳統拆遷產權置換的回遷安置,房票完美的規(guī)避了回遷安置爛尾的風險,對于拆遷位置相對一般的拆遷戶,可直接進入主城區(qū),置業(yè)、教育、一步到位少操心。
種種利好條件下,更多的問題也隨之浮出水面。
01、整張使用,不可拆分
使用房票購房,票面金額足以支付購房款的,不得拆分使用。若大房棚改,意味著幾家人只能買在同一個小區(qū),不能分居多處。
02、品質難以保證
對于持房票的購房者,政府合作的樓盤會不會區(qū)別對待,拿出品質較差的樓座應付,或暗箱操作、提升價格、套路銷售。
03、有效期僅一年
房票持有使用期限自房票核發(fā)之日起計算,如果被拆遷人1年內沒有買房使用,1年后房票將直接作廢,重新按照貨幣補償進行安置,但是相應的政策、獎勵、優(yōu)惠都沒了。
04、最低消費90%
房票購房購房款應不低于房票票面金額的90%。達到該比例且購房后房票還有余額的,被征收人可用房票剩余面額向征收部門兌換貨幣。
也就意味著持有大額房票的人,要么不買房,要么就只能買大房子。
以300萬的房票為例,房款總價必須在270萬以上,若想直接購買低于270萬房款的房子,只能等房票到期后申請貨幣安置,但是相應獎勵政策全沒了。
除此之外,更多擔心的問題被拆遷戶提了出來,房票不得轉讓、贈與、抵押、質押、套現,且只能買房不能用于其他消費,若在二手市場受到限制交易,所有的資產將被套牢。
雖然可以跨區(qū)選擇樓盤,但對應選擇的房源大大受限,與正常拿錢買房存在不少區(qū)別,若拆遷房本身位置很好,房票的獎勵政策將黯然失色。
金額都在票面上,開發(fā)商后期會不會打主意進行車位、物業(yè)費等附加費用的捆綁。
深究下去,湖水深難見底,潮水退去,誰來為政策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