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拆遷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補償決定應當公平,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被拆遷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收到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后,不走訴訟途徑又不搬遷的,有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遇到拆遷補償不合理,選擇一直拒絕簽字,并非明智之舉。拆遷并不能按照被拆遷人的意愿發(fā)展,雖然法律規(guī)定拆遷方應當按照相關程序補償與安置,但有的時候拆遷方為了壓低拆遷補償成本,這種情況被拆遷人可以暫時不簽字,但是只是緩兵之計,目的是拖延時間協(xié)商更加合理的補償,并非是一直拒絕簽字,最后也會被通過法院被司法強拆。如果被拆遷人房子一旦被拆除就會失去了談判的資本,并在以后的維權中處于被動地位,拆遷方有可能不會再主動和被拆遷人談判。拆遷中沒有了房屋的支撐最后只能自己主動去找拆遷方協(xié)商了,可能結果不太好。
所以拆遷補償不合理時,不能一味的拒絕簽字,要為自己爭取時間,最好找專業(yè)的拆遷律師咨詢,尋求更好解決方法。如果出現違法強拆的情況也不要太擔心,因為房屋拆遷的基本原則是先補償、后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guī)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以上房屋拆遷時一直不簽協(xié)議的后果介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網站中查詢或找專業(yè)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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