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網(wǎng)站!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案號:(2020)魯7102行初100號《行政判決書》
案由:行政撤銷
審理法院:青島鐵路運輸法院
案件類型:確認限期交回土地違法案
審結日期:2020年10月23日
案情簡介:
王某在青島市某村擁有合法房屋與院落一處。2020年5月21日,該村村委會作出《限期交回集體土地使用權通知書》,該通知載明,王某應當在2020年5月27日前自行拆除房屋及附屬物,將所占土地交給該村,王某不服,將村民委員會告上法庭。
案件結果:
對王某要求撤銷案涉《限期交回集體土地使用權通知書》的訴訟請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撤銷該村委會于2020年 5月21日向王某作出的《限期交回集體土地使用權通知書》。
專業(yè)解讀:
村委會在作出該《限期交回集體土地使用權通知書》前未告知王某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做出該通知書也未告知王某復議和訴訟的權利救濟途徑,違反程序正當原則,故村委會作出該《限期交回集體土地使用權通知書》程序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