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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明律師事務(wù)所
私闖民宅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gòu)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jù)】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jìn)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qiáng)迫他人勞動(dòng)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