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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案情:張女士家進行拆遷,房屋有合法的產權登記,但是在測量房屋時遇到了問題,拆遷部門測量的結果是房屋的實際面積小于房屋產權登記的面積,拆遷部門主張按照房屋的實際面積進行補償,張女士認為房屋的產權面積是自己在辦證時交了錢的,現(xiàn)在就算實際面積小了也應當按照自己辦證時的情況補償。
法律觀點:房子拆遷理論上應當按照房產證上的登記的房屋面積進行補償,但在實際生活當中,還要綜合其他因素進行考量。對房屋的權屬、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后實際面積比登記面積小的應當以登記的情況為準,實際面積大于登記面積的要根據多出部分面積的實際情況確定補償。
案情分析:本案中張女士的房屋實際面積小于登記面積,按照規(guī)定應當按照登記的面積進行補償?,F(xiàn)實生活中還有房屋面積大于登記面積的情況,也就是有一部分房屋是屬于無證的,那么對于無證部分的房屋就要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認定,沒有認定為違法建筑的無證部分還是應當給予補償。在征地拆遷時對面積的認定有異議的一定要及時提出,否則如果經過時間或房屋直接被拆除,維權的難度就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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