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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土地分為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兩種所有權形式,不存在私人擁有土地的情況。當我們說“這塊宅基地是我的”,意味著我們對這塊土地擁有“用益物權”,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所有權仍歸屬于村集體。
宅基地是農(nóng)民的重要財產(chǎn),宅基地上房屋也是大家最重要的寄托,近年來各種確權、流轉、拆遷都在緊張進行中,這其中的問題也最多。那么今天我就和大家一起討論一下關于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拆遷補償問題?
答:根據(jù)規(guī)定農(nóng)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級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如果村民將自己的宅基地連同房屋一并賣給了其他人,就不可以再申請新的宅基地了。
答:其實不能這樣草率認定。法律規(guī)定了一戶一宅的原則,但在現(xiàn)實中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存在合法取得多塊宅基地或宅基地面積超過標準的既成事實。所以并不必然的認定沒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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