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導讀:一般而言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主要有:1、被侵權人擁有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權。2、侵權人對被侵權人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權實施了非法侵害。3、侵權人存在主觀過錯,即故意或過失。
近年來,全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堅持依法履職,不斷加大對商標假冒等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但還是存在不少漏網之魚,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識刻不容緩。那么如何處理市場監(jiān)管部門商標侵權糾紛呢?侵犯商標權行為的構成是如何的呢?
因侵犯商標權引起糾紛,有3種解決方式:
1、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在我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認定侵權行為,并采取執(zhí)法措施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
2、當事人不服責令其停止侵權的行政處理決定,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通過行政機關解決侵犯商標權的糾紛在程序上比較簡單,且從制止侵權行為的目的來看也是有效的,但是被侵權人不可能通過這種行政查處得到民事賠償。
行政部門只能在查處過程中就民事賠償問題進行調解,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xié)議,而被侵權人仍希望獲得民事賠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發(fā)生侵權時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訴訟是最終的解決途徑。即使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的案件,當事人不服的仍可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途徑提出各種民事救濟請求。
侵犯商標權行為的構成:
從我國《商標法》的具體規(guī)定來看,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是以是否存在侵權事實為前提,而不是以侵權者主觀上是否有過錯為條件。但過錯往往也是認定侵權時所考慮的因素。
一般而言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主要有:
①被侵權人擁有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權;
②侵權人對被侵權人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權實施了非法侵害;
③侵權人存在主觀過錯,即故意或過失。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1)作品;
(2)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標;
(4)地理標志;
(5)商業(yè)秘密;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7)植物新品種;
(8)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