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遷律師維權案例之八十 / 拆遷律師:段?;?/?關鍵詞:城市拆遷律師維權、街道辦事處強拆、北京拆遷、強拆、裁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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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城市拆遷律師維權事實概要
古譽寧(化名)的房屋位于北京市房山區(qū)城關街道西街村。2007年9月30日,房山區(qū)城關街道辦事處通過了《城關街道西街村關于建設南水北調工程回遷安置用房的決議》。此后,城關街道辦事處和西街村村委會即以各種方式讓村民們拆房子,以建設所謂的“南水北調回遷安置樓”。由于認為補償標準太低,古譽寧拒簽協(xié)議。鑒于強拆風聲越來越緊,古譽寧于2009年5月中旬委托段福惠律師與宋玉成律師代理其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事項。
2009年6月9日,古譽寧接到西街村黨支部、村委會所作《通知》,稱希望其盡快簽訂貨幣補償協(xié)議,盡早拆除宅基地上的原有建筑。否則西街黨支部、村委會將請示城關街道辦事處批準對其進行幫助拆遷。古譽寧未采取任何措施。2009年6月19日清晨,在沒有任何強拆手續(xù)的情況下,房山區(qū)城關街道辦事處出動大量工作人員將古譽寧房屋強制拆除。在強拆機器隆隆的作業(yè)聲中,古譽寧大有“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劍四顧心茫然”的感覺。不過,在段福惠律師與宋玉成律師的運籌帷幄之下,歷經(jīng)一個四季的輪回之后,古譽寧的正義得到聲張——房山區(qū)城關街道辦事處的強拆行為被房山區(qū)人民法院確認違法!
? ? ? ?二、城市拆遷律師維權辦案掠影
? ? ? ?1、來自律師的建議
就在古譽寧惶惶于強拆行為的同時,他撥通了段?;萋蓭煹碾娫挕6胃;萋蓭熞幻鎸M懷失家之痛的古譽寧進行安撫,一面臨危支招。按照律師的指引,古譽寧撥打110報警。不過,直到房屋快被拆完之時,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城關派出所兩名出警人員方才趕到現(xiàn)場,但卻并沒有阻止強拆行為,其理由是“政府行為,管不了”。此情此景對于古譽寧來說,大可以用“欲渡黃河冰塞川,將登太行雪滿天”來形容。清除冰塞,融化積雪,無疑是段?;萋蓭熍c宋玉成律師接下來的職業(yè)使命!
? ? ? ?2、讓強拆非法性無處可逃
2009年6月下旬,段?;萋蓭熍c宋玉成律師以委托人的名義向房山區(qū)人民法院提起了兩個訴訟:一訴城關街道辦事處強拆行為違法,二訴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行政不作為違法。
在訴城關街道辦事處違法強拆一案中,房山區(qū)人民法院追加西街村村民委員會為第三人。城關街道辦事處和西街村村民委員會先后提交了《答辯狀》,一致采取了“金龜脫殼”謀略:2009年6月19日,西街村村民委員會組織相關人員協(xié)助被拆遷人古譽寧對其地上物進行了搬遷、拆除工作,并組織人員對幫拆現(xiàn)場的安全進行了維護。強拆行為與城關街道辦事處無關,此案應當按照民事案件受理,古譽寧的訴訟請求應被駁回。
城關街道辦事處委實“機關算盡太聰明”,不過卻算不過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城關派出所在訴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行政不作為違法一案中作出的《情況說明》。在《情況說明》中,白紙黑字地說明強拆古譽寧房屋的現(xiàn)場有城關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西街村書記,城關街道綜合治理人員,城管隊員,房山分局保安公司保安隊員300余人,經(jīng)觀察確定是綜合執(zhí)法拆遷,是政府行政行為。
2010年6月18日,房山區(qū)人民法院審結古譽寧訴城關街道辦事處違法強拆一案,認為2009年6月19日對原告古譽寧的房屋進行拆遷的行為確屬政府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且違反了相關法律規(guī)定,是違法行政行為。
? ? ? ?三、城市拆遷律師維權律師說法
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等是我國基層行政組織的具體體現(xiàn)形式。不規(guī)范的政府主導型拆遷通常與這些基層組織未遵循相關法律規(guī)定所實施的選擇性執(zhí)法行為有關聯(lián)。經(jīng)??梢姷那樾问?,這些基層組織不辦理法定的拆遷手續(xù),而直接出面與村民、居民洽談補償安置的事項,如果談不攏即對其采取強制拆除的行為。毫無疑問,村民、居民的正當權利被推到了法律的邊緣地帶。
在我國目前的拆遷法律體系框架之內,國有土地房屋拆遷主要受《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調整,而集體土地房屋拆遷主要參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適用,只是存在著地方性法律規(guī)范時方優(yōu)先適用后者規(guī)定。雖然在具體的文字表述上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差異,但萬變不離其宗,關于強拆,應當是屬于法律嚴格限制的一個部分。
強拆只能由行政機關或是司法機關啟動、實施。實踐中,多數(shù)情形是基于官本位思想而實施的不規(guī)范的“行政強拆”。如何判斷此意義上的“行政強拆”與法律意義上不被否定的“行政強拆”是相和還是相離的關系?
首先,啟動主體只能是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所責成執(zhí)行的部門,一般系房屋拆遷管理部門;
其次,合法行政強拆的啟動條件在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將行政裁決程序實施完畢,拆遷人按裁決意見向被拆遷人提供拆遷補償資金或者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履行搬遷義務;
再者,合法行政強拆的啟動程序包括:
(1)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啟動強制拆遷程序;
(2)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邀請有關管理部門、拆遷當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代表等,對行政強制拆遷依據(jù)、程序、補償安置標準的測算等內容,進行聽證;
(3)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向政府提出行政強制拆遷申請,申請時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
②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
③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
④被拆遷房屋的證據(jù)保全公證書;
⑤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⑥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
⑦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