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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出讓土地使用權違法嗎
律師解答
出讓和轉讓雖然意思相近,但是在法律上含義區(qū)別很大。
1、土地使用權出讓:按照《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2、土地使用權轉讓:按照《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兩者主要區(qū)別在于以下兩點:
1、主體不同
出讓主體:國有土地所有者,即國家,由法律授權的縣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體實施;轉讓主體: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
2、交易市場不同
出讓,一級市場,即國家作為國有土地所有者壟斷;轉讓:二級市場,即符合法定條件的自由轉讓。
因此出讓土地只能是國家,個人無法出讓,個人只能轉讓土地。
拆遷主要分為哪幾類
1、環(huán)保拆遷:是指為了實現(xiàn)環(huán)境保護的措施和目標,政府主管部門自身或者委托拆遷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征收和拆遷法律,對土地上單位或個人的房屋進行征收和拆遷。
2、工程拆遷:是指因工程建設而對征地及相關范圍內的各種設施進行的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