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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答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使用權的所有者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別設立。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三百四十四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因此,在政府實施土地征收和拆遷補償安置的過程中,只要違背“給予被征收人公平補償”這一基本原則,即可視為違法,被征收人應該果斷通過法律途徑爭取合理補償。關于此類問題上述解答相信會對讀者有所幫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識,請咨詢專業(yè)拆遷律師。如對于征收補償方案不滿意,或想要提高賠償標準的話,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