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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明律師事務(wù)所
1 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2 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被拆遷人、以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產(chǎn)權(quán)證計戶,由拆遷人按戶進行補償安置
3 房屋承租人,是指與被拆遷人具有合法租賃關(guān)系的單位和個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合法有效的租用公房憑證、房屋租賃合同計戶,由拆遷人按戶進行補償安置、
4、同住人,是指在被拆遷居住房屋處有本市常住人口,拆遷許可證核發(fā)之日時在該房屋處已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結(jié)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處有無住房條件的限制。
5 房屋使用人,是指實際占用房屋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