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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江蘇邳州市河灣村,200多名男子手持棍棒、砍刀,欲強行征用該村耕地,與前來護地的百余村民發(fā)生沖突,村民一死一傷。(1月18日中新網)
事件發(fā)生后,邳州市政府稱,不法分子受企業(yè)委托,勘探村民耕地,發(fā)生沖突。問題來了,既然是“勘探”,為何出動200多名男子手持棍棒、砍刀,“兵臨城下”?這不是在有意無意地制造和激化矛盾嗎?如果是合法征地,為什么不采用光明正大的合法手段?不管怎么說,也不管是什么理由,暴力征地現(xiàn)象的背后是一種地地道道的權力蠻橫。
既然國土資源部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整治“以租代征”等違法違規(guī)做法,有關當局為何非但不整治,反而一次性將土地賣給企業(yè),這不是權力蠻橫,又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三條規(guī)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全面規(guī)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fā)土地資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為。”可資料顯示,河灣村原有3000多畝耕地中,當?shù)卣选白庥谩?500畝耕地給企業(yè)修建廠房。這不是權力蠻橫,又是什么?土管法明明規(guī)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笨涉?zhèn)政府給農民的補償款去年每畝每年只有1000元,而且有時拖欠。假如有意克扣補償款,這不是權力蠻橫,又是什么?退一步講,就算征用土地合理合法,也必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征得農民的同意和理解,怎能動用武力大打出手,這不是權力蠻橫,又是什么?
想征用土地發(fā)展經濟并不錯,但也得依法辦事,也得堅持以人為本。既要統(tǒng)籌兼顧,又要可持續(xù)發(fā)展?,F(xiàn)在倒好,不少基本農田被占用了,數(shù)十家企業(yè)的廠房也建起來了,然而,“只有少數(shù)幾家開業(yè),其他廠房均大門緊鎖,圍墻內長滿荒草,有些廠房玻璃未安,里面空空如也?!痹谶@種境況下,還要強行征地,這究竟說明了什么?
違背民意、缺乏民主的權力,必然導致蠻橫。蠻橫的權力,必然濫用。蠻橫的權力不可能是合法的,因為這權力不可能有合法的根源。法國哲學家孟德斯鳩說:“顯要人物的特權的光榮恰恰是平民的恥辱?!?《論法的精神》)暴力征地似乎“果斷”、“權威”得可以,但絕不是權力的光榮,而是一種恥辱,一種霸道,帶給平頭百姓的是不幸和痛苦。試想,如果非法強占子孫的“飯碗田”,且又不采取措施實現(xiàn)“土地平衡”,那豈不是真的要讓老百姓去喝西北風?
權力蠻橫,對民主、法治是一種挑戰(zhàn)。權力蠻橫,折射出行政的無奈和無能。權力蠻橫是一頭魔鬼,它只會疏遠黨群、干群關系,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和號召力,影響經濟發(fā)展和諧社會的建設。要防止權力蠻橫和濫用,最有效的辦法是,必須健全相關制度,規(guī)范權力的運作,以權力制約權力。當下,不僅要依法懲辦那些打人兇手,還要追究那些策劃暴力征地的幕后指揮者、組織者。唯有如此,那種因強征土地而引發(fā)的暴力事件才不至于輕易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