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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市、縣人民政府才有權力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因此,征收土地公告應當由市、縣人民政府發(fā)布,公告上應當蓋市、縣人民政府的大印,如果您看到的征地公告,不是由市、縣人民政府發(fā)布,而是蓋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的公章,那么這份公告的合法性就是值得懷疑的。
《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用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梢?,征地公告發(fā)布時間應當是在取得征地批文之日起的10日內發(fā)布。
征地公告是征地拆遷資格確認的重要時間節(jié)點,因此,征地公告早發(fā)布或者晚發(fā)布,都有可能影響到被征收人的利益。比如,家里有人拆遷前去世了,本來可以享受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資格,但是由于征地公告延后發(fā)布,導致無法享受,這就實際損害到了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
《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第五條規(guī)定,征用土地公告應包含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
(四)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浀钠谙?、地點。
這四條內容每一條都十分重要,缺失其中任何一項內容,這個征地公告就是不規(guī)范,甚至不合法的。作為被征收人,您看到征地公告之后,可以對比這四項內容來看一看征收方發(fā)布的征地公告是否規(guī)范合法,對于公告的內容,可以向市、縣國土資源局申請查詢、對實施征地中存在的問題,可以對照公告進行舉報。
征地公告應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縣征地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2014〕29號)對征地信息公開作出了進一步的要求:市、縣應通過在政府門戶網站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網站設置“征地信息”專欄的方式,同時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微博等載體,建立征地信息主動公開渠道。
因此,征地公告,除了應該在村、組張貼之外,在當?shù)氐膰临Y源局網站也是可以查閱的。
《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第十四條明確規(guī)定:未依法進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浭掷m(xù)。
所以,作為被征收人,您再遇到什么文件沒有就要征地的情形,不要擔心,您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征收方出示征地公告、征地審批文件,如果對方不能出示文件,咱們就可以不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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