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也可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但必須對土地使用權人和房屋所有權人給予補償,而不能只征收不補償,也不能只給予不公平不合理之補償,也不能將補償問題進行不合理的拖延。征收補償應當遵循及時補償原則和公平補償原則。補償問題未依法定程序解決前,被征收人有權拒絕交出房屋和土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征補條例》)規(guī)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拆遷戶)給予公平補償?!边@就是“公平補償”原則的由來。
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拆遷戶相對于政府來講處于弱勢地位,因而國家在制定法律時對拆遷戶進行了特殊保護。那么,“公平補償”原則有哪些表現形式呢?今天為大家詳解“公平補償”原則。
一、先補償、后搬遷
“先補償、后搬遷”是征地拆遷過程中的一條“黃金規(guī)則”,《征補條例》第27條明確規(guī)定了這一規(guī)則。同時為了更全面地保護拆遷戶的利益,《征補條例》第27條第3款補充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采取斷水、斷電、短路等方式進行暴力逼遷。在本案中,王女士的房屋未經補償,就被暴力強拆,顯然違背了這一條規(guī)則,也是確認強拆行為違法的重要依據。
二、民主參與、程序公開
《征補條例》第10條規(guī)定,就征收補償方案而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該方案充分論證,并及時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第11條規(guī)定,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將聽取意見和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特殊情況下還要組織聽證會。這實際上是賦予了拆遷戶知情權和建議權,保障民主參與和程序公開。本案中,王女士正是得益于這一條規(guī)則,及時了解了相關文件的內容和公開時間,在維權中占據了主動。
三、補償方式、標準側重于保護拆遷戶
《征補條例》第17條規(guī)定了征收房屋的補償內容,并規(guī)定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為拆遷戶爭取更多的利益。第19條規(guī)定了房屋的補償價格不得低于《征收公告》作出之日同類房地產市場價格。
=實踐中經常出現《征補方案》作出后一段時間才作出《征收公告》,而房價早已上漲,如果按照先前時間進行判決,拆遷戶獲得的補償可能無法再購買相同條件的房屋,因此,法律規(guī)定了補償方式、標準等側重于保護拆遷戶。
律師寄語:
事實上,除了上述拆遷規(guī)則外,法律還賦予了拆遷戶多種維權途徑,包括房產評估、政府監(jiān)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體現了“公平補償”原則的理念。
不過,律師想提醒廣大被拆遷人,實踐中也不能濫用這一原則,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合理的要求,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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