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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經(jīng)歷過拆遷的人,談起拆遷,總覺得這是一條暴富的捷徑;而切身經(jīng)歷過拆遷的人,提起拆遷,才會覺得補償四處都是坑,暴富也幾乎不可能。
拆遷補償不合理已經(jīng)是各地的通病了,那為什么總有人會早早地把字給簽了呢?
我們可以首先來看看拆遷補償款的構(gòu)成情況。拆遷補償一般包括:房屋價值的補償,搬遷安置等費用,停產(chǎn)停業(yè)損失的補償,獎勵等。前三項只要符合條件的,都是可以正常獲得的,且沒有相應(yīng)的期限。但獎勵,則有明確的獎勵期限,過了期限之后,則不再支付。
河南梁先生老家的拆遷安置補償方案上,關(guān)于獎勵的規(guī)定是這樣的:于10月31日前簽約的,補償款上浮百分之五十;11月30日前簽約的,補償款上浮百分之三十;12月31號之前簽約的,補償款上浮百分之十,逾期簽約的,不提供獎勵。
這一項規(guī)定讓好多人爭先恐后的簽字了,生怕獎勵會降低,甚至得不到獎勵。高額獎勵讓人們只看到多出來的費用,而忽視了我們本該得到的補償,這所謂的獎勵,對拆遷戶來說,到底是獎勵,還是陷阱?
對一個征地拆遷項目來說,征收方的財政是有限的,不可能額外多出很多補貼來獎勵給大家,那么這些高昂的獎勵又是怎么來的呢?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克扣本該有的補償,再轉(zhuǎn)移到獎勵上,補償并沒有實質(zhì)性的提高,卻可以有效的提高簽約率,促進(jìn)項目的順利實施。
我們來算一筆賬,假設(shè)拆遷方愿意給出一百萬的補償,第一種方案,拆遷方直接補償一百萬,第二種方案,所有人的補償都只有七十萬,提前簽字的人獎勵三十萬,這兩種方案,大家覺得哪種簽字率會高一些?同樣的一百萬,面對第一種方案的人,會覺得反正大家都是一百萬,什么時候簽都是一百萬,我不如等等,到最后說不定補償能提高,即使沒有提高,也不可能比現(xiàn)在還要低。而面對第二種方案,大多數(shù)人會害怕拖過了時間,降低了原本應(yīng)該得到的補償。
所以獎勵,本質(zhì)上就是陷阱,是引誘大家提早簽字的奶酪,同時也剝奪了被拆遷人思考的時間和選擇的權(quán)利。
上面的假設(shè)還是建立在總補償一樣的基礎(chǔ)上,有的拆遷方開出的補償,即使加上獎勵甚至都不夠在周邊買房的,但還是會吸引一大部分人簽字。
所以小編也希望大家面對獎勵的時候,能夠擦亮眼睛,好好算一算,現(xiàn)在的補償加上獎勵,能不能保證您在周邊買的夠同等面積的房屋,如果不夠,那還不如直接走法律途徑,按照周邊房價來要求,最終得到的補償還反而比為了獎勵盲目簽約拿到的補償高。
同時也希望各位被拆遷人,如果不確定自己的補償是否合理的,一定要多看,多問,律師在此恭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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