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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城市發(fā)展,征收拆遷正在全國各地廣泛的進行著。合法的征收拆遷項目都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百姓理應要配合其進行才是。然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征收補償費用偏低,拆遷反會降低原有生活水平,很大一部分群眾并不愿意簽字去配合征收拆遷,這也成為拆遷過程中最直接的引起糾紛的導火索。
不過,百姓拒拆并不意味著拆除就不會到來,出于公共利益需求的項目本身就具有強制性。顯然,拆除房屋是征收方勢在必行的行動。對于不配合征收拆遷的被征收人,拆遷方會采取各種措施,以達到拆除房屋的目的。補償不合預期,拒絕簽字,征收方或會對房屋采取這些措施,有些并不合法,還請被征收方多注意。
強制拆除,這是現(xiàn)階段征地拆遷過程中唯一合法的強拆手段。征收中的司法強制執(zhí)行主要是指被征收人不履行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義務,征收方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其履行搬遷義務的行為。其表現(xiàn)形式主要是通過法院下發(fā)《強制執(zhí)行裁定》,后由法院的相關人員執(zhí)行房屋的拆除行動。
這種強制性的行為屬于合法行為,但也需謹記該行為的實施有必要的前提,有必須經(jīng)過的法律程序。而實踐中,部分征收方通常并不能找出能申請司法強制執(zhí)行的有力依據(jù),這就有可能是違法的。
“非法強制拆除”可以這么來描述,在實際征拆過程中,雖然被征拆人不同意簽字,但征拆方為了減少補償?shù)慕o予、降低拆遷成本或者是為了趕工期,還是會提早動拆,在沒有經(jīng)過任何被征拆人同意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況下。 “非法”主要表現(xiàn)在沒有經(jīng)過法院或有權機關下發(fā)強制執(zhí)行文書,行政機關、拆遷公司或建設單位或村委會組織把房子給強拆了。
非法強制拆除可以說是對被征收人利益侵害較大的、最直接的拆遷手段,然實踐中這種手段非常常見,所以被征收人很有必要掌握應對它的一些維權技巧,比如在強拆前就要做好貴重物品轉移的準備,發(fā)生強拆時第一時間報警,期間注意收集證據(jù),事后及時提起法律訴訟。
法律明文禁止非法強拆行為,并有相應的處罰條例。但非法強拆給被征收人造成的損失也是無可挽回的,即使對相應人員有處罰,也彌補不了被征收人的補償利益損失。因此,提醒各位被征收人,一定要盡可能保住自己的房屋不被非法強拆,必要時需求警察與律師等的幫助。
偷拆、誤拆,從本質(zhì)上來講也是違法拆遷,只是在實踐中于征收方而言,這兩種方式相對于直接非法強拆,其責任稍微要輕一些,但對被征收人來說,依然是重大的財產(chǎn)利益?zhèn)Α?/p>
誤拆的話,一些地方責任人員是會承認其錯誤的,這對被征收人至少能找到責任的承擔主體,有效維權的可能性更大。而偷拆,是很難找到責任的承擔者的,被征收人此時的損失除了房子本身的利益,還有征收拆遷的補償利益。
因此,還是建議被征收人一定要盡可能保住自己房屋。為了避免這些情況的發(fā)生,拆遷期間要注意家里留人,或是安裝攝像裝備。實在保不住房子,必要的拍照錄音攝像等證據(jù)也要記得收集保留。
“以拆違促拆遷”這種情形在實踐中存在很多年了,征收方慣用這種招數(shù),其目的一是節(jié)約拆遷成本,二是提高拆遷效率。但這種方式,對被征收方來說同樣損害較大,房屋一旦被認定為違建,意味著強拆或是低補償、無補償。
破解這一困局的關鍵點就在于“違建”的認定。征收方認定的“違建”或許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違建,一些因為歷史因素、制度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房屋無證的,這并不屬于違建。如果能確定被征收人房屋不屬于違建,那后期維權才能取得較大的主動權,也才能爭取到應有的補償。不過確定房屋是不是違法建筑,涉及全面的法律知識系統(tǒng),也涉及大量的拆遷實踐經(jīng)驗積累,并沒有那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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