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網站!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法諺有云,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的睡眠者。
很多被拆遷戶對此不是很理解:什么是權利上的睡眠者?
舉個例子:不少被拆遷戶在向拆遷律師咨詢征地拆遷問題時,都涉及到一個比較棘手的情況——他們在征地拆遷過程中遭遇了不公正對待,甚至是房子被強拆,但因為種種原因,他們沒有立即采取法律方式維權或者一直在猶豫。
然后,這一拖就是好幾年。當他們最后終于下定決心采取法律途徑尋求律師幫助時,得到的答復卻是:“對不起,晚了!”
甚至,有人此時仍云里霧里:“晚了?我們一大早就來律所了呀,你們這也沒下班,怎么就晚了?”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隱藏的問題出現(xiàn)了:很多人忽視了起訴期限!
1、起訴期限是什么?
起訴期限是行政訴訟法特有的一項制度,跟民事訴訟法中的訴訟時效很像,但起訴期限更為嚴格。在民事訴訟法中過了訴訟時效當事人還是可以起訴的,只是對方可以主張訴訟時效已過進行抗辯。
但是在行政訴訟中,一旦過了起訴期限法院就不會受理本案件,或者受理后法院發(fā)現(xiàn)過了起訴期限會直接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規(guī)定,房屋、土地征收與補償?shù)闹黧w只能是政府。因此,被拆遷戶提起的訴訟只能是行政訴訟。當被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法律賦予被拆遷戶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但是這個權利是有起訴期限的。一旦過了起訴期限,那么基本上宣告法律途徑維權這條路結束了,這時候不要說是律師了,神仙都無能為力。
2、起訴期限的幾類情形。
本文所述拆遷行為代指在拆遷過程中拆遷方與行政機關作出的各類行為,起訴期限從最后行政機關作出的和拆遷有關的行為開始計算。
(1)一般情形
《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如果拆遷行為作出后,對方告訴了你起訴期限,你又知道拆遷行為已經發(fā)生,那么這時候起訴期限就為6個月,你必須在這6個月向法院提起訴訟。
(2)未告知起訴期限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
第六十四條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如果拆遷行為作出后,對方沒有告訴你起訴期限,但你知道拆遷行為已經發(fā)生,這時候起訴期限從知道起訴期限開始計算6個月。但是需要注意的還有一個限制,就是再怎么算也不能超過知道拆遷行為的一年。
(3)不知道行為內容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
第六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內容的,其起訴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起訴期限。
《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拆遷行為作出后,你不知道拆遷行為發(fā)生,那么起訴期限為從知道拆遷行為后的6個月。但這時候也有一個限制,就是不動產起訴期限不能超過20年,其他案件不能超過5年。
判斷自己的起訴期限是多少,一定要注意兩點:
1、自己知不知道拆遷行為已經發(fā)生。
2、自己有沒有被拆遷方告知起訴期限。
最后請銘記:拆遷維權要趁早,起訴期限要記牢,猶豫再三空著急,早點咨詢早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