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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房屋所有權人過世后,拆遷補償處理分三種情況:未簽拆遷協(xié)議時,遺產由繼承人按順序分配,新所有者領取補償;簽協(xié)議后未獲補償時,按遺囑分配;已簽協(xié)議并獲補償,補償作為遺產遺贈給繼承人。
1、房屋所有權人死亡,拆遷怎么賠償?
當產權所有人不幸離世之后,關于房屋的拆遷補償問題將依據其具體情況予以判定和處理。
依照離世時點的差異,可將此類狀況劃分為以下三個方面展開分析:
首先,若產權所有人去世時尚未簽署相關的拆遷安置協(xié)議,那么對于涉案房子這一遺產,應該由各繼承人按繼承順序來分配所有權歸屬,新的產權所有者將作為代表領取相關的拆遷補償款。
其次,如果是在產權所有人達成了拆遷安置協(xié)議后隨即過世,而有關補償還沒有發(fā)放到手的話,那么這筆補償理應根據被繼承人的法定遺囑進行合理公平的瓜分。
最后,假若被征收的房屋已經在簽訂了合法的拆遷安置協(xié)議并已獲取到相應的賠償金之后,那么該補償將直接作為財產遺贈予相關的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fā)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2、房屋所有權人是戶主嗎?
在現實生活中,“房主”與“房屋所有權人”并未被混淆。盡管這兩個概念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但“房主”往往僅指戶口本上記載的戶主,而“房屋所有權人”則更為具體地表明了對特定房產的擁有權,兩者之間有時甚至可以不存在對應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的所有權只能通過正式登記才能生效,否則是無效的,除非法律對此做出了特別規(guī)定。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
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3、房屋所有權糾紛法院怎么判?
關于房產所有權產生的紛爭,法院進行審理時所做出的判決主要由相關的法律法則以及特定的事例事實作為參考依據。
法院通常會深入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首先是在購房行為中所簽訂的合同約定或者其他涉及該問題的重要協(xié)議;其次是確定涉案房屋的產權證書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性文件;再次是對雙方提出的證據以及各自的闡述觀點進行全面的審查與評估;最后是根據法律規(guī)定來判斷哪些權利和利益具有優(yōu)先權。
在整個審理過程中,法院將采取必要的調查手段和質證程序,以明確房產所有權的最終歸屬。若證據充足且事實清晰明了,法院將會依照法律規(guī)定作出公正的判決,確認房產所有權歸屬于某一方或多方,同時也會要求相關的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然而,如果在審理過程中發(fā)現存在爭議或者證據不足等問題,法院有可能會要求各方進一步提供證據或者進行調解工作。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每一個具體的案件都會因其獨特的情況而導致判決結果的差異性。
房屋所有權人過世后,拆遷補償處理分三種情況:未簽拆遷協(xié)議時,遺產由繼承人按順序分配,新所有者領取補償;簽協(xié)議后未獲補償時,按遺囑分配;已簽協(xié)議并獲補償,補償作為遺產遺贈給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