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的征收拆遷過程中,違法強拆、偷拆、誤拆的現(xiàn)象還比較多,嚴重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權(quán)益。當然,如果能確認屬于征收方違法強拆的,被征收人是可以提起賠償訴訟請求的。這在一定程度上能維護被征收人的正當權(quán)益。但遺憾的是,由于征地拆遷糾紛較為特殊,在賠償?shù)臅r候往往涉及到與征收補償利益的交叉,所以,在房屋強拆的賠償過程中,到底是要求賠償、還是要求補償,亦或是兩者并行?到底哪種方式才能維護好被征收人的正當合法利益呢?在司法實踐中,法官一般又是什么判決呢?下面在明律師來解析下相關問題。
一、房屋遭違法強拆后,應怎樣賠償?
首先要確定的是,什么樣的違法強拆可以請求行政賠償?
根據(jù)《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quán)時有侵犯人身權(quán)和財產(chǎn)權(quán)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quán)利。
適用到征地拆遷行政賠償過程中是指,被拆遷人獲得行政賠償通常需要具備強拆行為違法、造成了實際損害、強拆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以及屬于直接損失等前提條件。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違法強拆賠償?shù)氖侵苯訐p失,不賠間接損失。
行政賠償領域的直接損失是指因遭受違法強拆行為侵害而使現(xiàn)有財產(chǎn)的必然減少或喪失,其與間接損失對應理解,這也是理論和實踐中的通常理解。事實上,不管是現(xiàn)有財產(chǎn)還是可得利益,只要損失的發(fā)生具有必然性,構(gòu)成必然可得利益,就屬于直接損失。比如,房屋遭違法強拆,房屋本身價值的損失、屋內(nèi)財產(chǎn)損失等,都屬于直接損失。
具體而言,以下違法強拆損失,應予以賠償:
1. 被拆除房屋損失賠償。對于被拆除房屋的損失賠償,應以該房屋的價值為底限,目的是填平補齊被拆遷人受損的財產(chǎn)權(quán)利,確保被拆遷人能夠購買或得到與之前相當?shù)姆课荨?/p>
2. 室內(nèi)動產(chǎn)損失賠償。
3. 停產(chǎn)停業(yè)損失賠償
4. 裝修裝飾費、搬遷費、過渡費損失賠償。
5. 搬遷獎勵損失賠償
上述損失賠償都屬于直接損失,應予賠償?shù)姆秶V档米⒁庖稽c的是,實踐中會牽涉到租金損失賠償和精神撫慰金、交通費、誤工費、律師費等損失賠償。這兩類賠償一般情況下都不屬于“直接損失”,是不予賠償?shù)?。但有例外情況,這個例外情況就需要結(jié)合具體案件去認定了。在不能理解時,要及時咨詢專業(yè)律師。

根據(jù)最高法院相關司法判例指示,征收過程中違法強拆造成被征收人損失的,對被征收人的賠償不應低于被征收人正常按照征收補償程序所能獲得的補償利益。但實踐中,僅僅按照行政賠償程序來彌補損失的,在目前的司法環(huán)境中,強拆的損失賠償是很低的。一般這樣的賠償數(shù)額是不足以讓被征收人再去買一套相類似的房屋的。于是,經(jīng)常有被征收人人在提起賠償訴訟后又要求行政機關履行補償職責,這種方式并不恰當。
但被征收人通過賠償請求彌補不了自己的損失,這個困境又該如何去解決呢?
首先原則性的標準為:在違法強拆行政賠償案件中,賠償標準的確定需要因案而異、具體分析,要考慮到房屋不同于其他財產(chǎn),關系到被拆遷人的基本生存權(quán)利,所作賠償應當努力保障和滿足被拆遷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其居住條件不降低、有改善。
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1、參照拆遷安置補償方案。對因違法強拆造成被拆遷人房屋等相關財產(chǎn)損失的,首先可參照征收補償標準給予行政賠償,這樣能夠確保被拆遷人因違法拆遷獲得的行政賠償不低于因合法拆遷獲得的行政補償。
2、參照其他被征收人簽訂的安置補償協(xié)議。行政賠償不應低于行政補償,也即不應低于被拆遷人可獲得的安置補償利益。對于如何確定安置補償利益,具體可綜合考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當?shù)叵嚓P補償標準、本應對被征收人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其他被拆遷人的征收補償決定和補償安置協(xié)議等因素,通過綜合比對,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充分救濟保障原則和懲罰性賠償原則,選擇最有利于被拆遷人的補償標準
3、參照周邊類似房屋的市場價格。在不低于征收補償標準的前提下,受損財產(chǎn)的價值評判可以“估價時或判決時”周邊類似房屋的市場價格為基準,確保被拆遷人能夠獲得與其之前居住狀況相當?shù)姆课荨?/p>
總的來說,在明律師提醒大家,在征收過程中,不管是行政賠償,還是行政補償,主要涉及到征收老百姓土地房屋的,就要保障被征收人不能低于原有生活水平,且長遠生計有保障。如果最后的補償利益或者是賠償利益過低,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時咨詢律師,通過行政訴訟或復議方式,進行法律維權(quán)。相信法律正義,一定會為被征收人帶來足額、合理的賠償或補償利益的。(文|黃小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