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農村的征地拆遷中,村民因當?shù)卣畬ζ渌诖迩f的集體土地征收而獲得征收補償款,可村委會卻借機公款花費無度,村民真正拿到手里的補償款少之又少,且村務信息因部分村干部壟斷而致使村莊財務收支狀況不明……這樣的情形在農村征收中并不少見,損害了被征收村民的知情權,也會間接導致補償利益過低,那面對這種情形,被征收的村民應該怎么辦呢?
【征地補償款資金情況應當公開嗎?】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 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
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布下列事項,接受村民的監(jiān)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
(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
(三)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
(四)村民委員會協(xié)助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的情況;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前款規(guī)定事項中,一般事項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財務收支情況應當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項應當隨時公布
該條規(guī)定了村委會應該主動公開的信息,其中就包括了征收拆遷的補償項目款項的流動情況,屬于村委會應主動公開信息。如果村委會拒絕公開或者不主動公開,都是違法的。
這里在明律師提醒大家,村委會應主動公開而不公開,或者拒絕公開相關信息的,這樣的操作透露出一個信號:那就是征收方很可能會在這些不公開的事項里做“手腳”。另外,既是國家法定公開事項,那么這些事項信息一定是與老百姓利益息息相關的。

因此,對于征收補償款賬目情況,一是被征收人有知情權,二是被征收人一定要重點關注這方面的信息,以防村委會不當挪用、貪污該款項。
【如果村委會拒絕公開,被征收村民該怎么辦?】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 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布應當公布的事項或者公布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依法公布;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因此,遇到村委會不履行村務公開義務的情況時,村民可以向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反映,由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責令村委會依法公布賬目。如果村里真的有人偷偷霸占了補償款,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一經查實,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但在這里在明律師還要提醒大家的是:征收實踐中,遇到這種情況,村民也確實向村委會申請了村務公開,但結果卻不如人意。要不然沒有回應,要不然答非所問,這也令老百姓頭疼。所以,在明律師要告訴大家的是,申請村務公開只是為提高最后補償利益的一個間接手段,很多時候必須結合行政復議、訴訟等手段綜合進行才能有效果。
最后,在明律師告訴大家:征地補償款的發(fā)放、使用、分配情況絕不應是一筆糊涂賬,應對村委會的種種違法行為村民有多種救濟途徑可靈活選用,如請鄉(xiāng)鎮(zhèn)政府責令改正,向縣級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部門、住建部門、農業(yè)農村部門等)申請查處,直接以村委會為被告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訴訟等等。具體選用何種途徑、方式,還需要專業(yè)律師根據(jù)具體案情進行把控。
如對于征收補償方案不滿意,或想要提高賠償標準的話,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幫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