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所李順華律師、謝瑞青律師代理的理縣陳先生訴理縣國土資源局、阿壩州國土資源局處罰決定、復議決定一案
摘要:2019年4月15日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所李順華律師、謝瑞青律師代理的理縣陳先生訴理縣國土資源局、阿壩州國土資源局處罰決定、復議決定一案
【本網(wǎng)訊】由本所李順華律師、謝瑞青律師代理的理縣陳先生訴理縣國土資源局、阿壩州國土資源局處罰決定、復議決定一案,將于2019年4月15日9:30,在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