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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一書四方案”,被征地農民是不是一聽就一頭霧水?這都是什么文件?有什么用處?滿腦子的疑問?不要著急~不要著急~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張琨律師團隊來為您答疑解惑,讓您在1分鐘之內明白這必須要有、沒有不行的“書”和“方案”到底都是什么。
按照字面上拆解開“一書四方案”的意思就是一個書及四個方案。一個書是指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四個方案是指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它們是省級政府或者國務院作出征地批復時不可或缺的須審查材料。根據(jù)2016年自然資源部最新修訂的《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我們來具體了解每個文件的內容:
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應當包括用地安排情況、擬使用土地情況等,并應附具下列材料:
(一)經批準的市、縣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圖和分幅土地利用現(xiàn)狀圖,占用基本農田的,同時提供鄉(xiāng)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圖;
(二)有資格的單位出具的勘測定界圖及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三)地籍資料或者其他土地權屬證明材料;
(四)為實施城市規(guī)劃和村莊、集鎮(zhèn)規(guī)劃占用土地的,提供城市規(guī)劃圖和村莊、集鎮(zhèn)規(guī)劃圖。
農用地轉用方案應當包括占用農用地的種類、面積、質量等,以及符合規(guī)劃計劃、基本農田占用補劃等情況。
補充耕地方案應當包括補充耕地的位置、面積、質量,補充的期限,資金落實情況等,以及補充耕地項目備案信息。
征收土地方案應當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圍、種類、面積、權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需要安置人員的安置途徑等。
供地方案應當包括供地方式、面積、用途等。
那么上述“一書四方案”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才能向上報批呢?根據(jù)《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
其一,農用地轉用方案和補充耕地方案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方可報人民政府批準:
(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
(二)確屬必需占用農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確定的控制指標;
(三)占用耕地的,補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開發(fā)專項規(guī)劃且面積、質量符合規(guī)定要求;(四)單獨辦理農用地轉用的,必須符合單獨選址條件。
其二,征收土地方案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方可報人民政府批準:
(一)被征收土地界址、地類、面積清楚,權屬無爭議的;
(二)被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三)被征收土地上需要安置人員的安置途徑切實可行。
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依法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不得辦理土地征收。
其三,供地方案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方可報人民政府批準:
(一)符合國家的土地供應政策;
(二)申請用地面積符合建設用地標準和集約用地的要求;
(三)只占用國有未利用地的,符合規(guī)劃、界址清楚、面積準確。
在明律師事務所團隊提醒您,“一書四方案”在集體土地征收中非常重要,征收方是否準備了“一書四方案”并且依法報批,關系到廣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它不僅是要有,而且還要符合上述一系列條件。如果您對征收方的“一書四方案”等征地報批文件存在疑問,請及時咨詢專業(yè)征收維權律師,律師將指導您通過各種方式對其進行審查并依法展開維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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