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拆遷補償并不是有兩種方式,而是有三種方式,具體如下:
一、貨幣補償。也就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yè)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yè)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
二、產權置換。有兩種置換方式:
(一)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
(二)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三、結合型補償,即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