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違法建筑拆遷是否可以獲得拆遷補償,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處理:
一、一般影響城市規(guī)劃,尚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違法建筑,如果已經依法補齊了手續(xù)并繳納了罰款的,在征收時應當視為合法建筑予以補償。
二、1987年全國房屋普查登記之前,已經建造完成,即使沒有取得任何審批許可,但已經成為居民生活必須的建筑物,應視為合法建筑物予以補償。
三、1987年全國房屋普查登記之后,房屋僅取得部分審批許可,但不嚴重影響城市規(guī)劃的建筑物,參照合法建筑物予以釋放補償,亦即假定合法的市場價格補償,扣除補辦手續(xù)應該繳納的稅費。
四、1987年全國房屋普查登記之后建造的,沒有取得任何審批許可,但不嚴重影響城市規(guī)劃的建筑物,參照合法建筑予以補償,亦即假定合法的市場價格補償,扣除補辦手續(xù)應當繳納的稅費及罰款。
五、1987年全國房屋普查登記之后建造,已取得部分審批許可,但嚴重影響城市規(guī)劃的建筑物,視具體情況予以適當補償。
六、1987年全國房屋普查登記之后建造,沒有取得任何審批許可,并嚴重影響城市規(guī)劃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十四條,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