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單位自管住房,是公房中的一類,適用公房拆遷的相關細則。而公房是中國特殊體制下遺留下來的產物,是一種公有住房,即相對于所有權屬于個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個人只有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
而一般的拆遷補償,是直接補償給房屋的產權人。很顯然,這樣的補償方式,對只有使用權的公房承租人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實踐中,公房拆遷的補償糾紛就日益凸顯出來了。
公房拆遷補償本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法律上一直沒有完善的解決規(guī)范。隨著時間的推移,市場上已經逐漸淡化公房拆遷的概念,相對應的法律也逐步廢止。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對公房拆遷有明文規(guī)定。即:拆遷租賃房屋,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這說明房屋的承租人是有權主張關于征收拆遷補償的相關權益的。
然而到了2011年《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施行時,補償對象卻“縮減”成了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這一類人,公房承租人的概念在新規(guī)中已不再出現,這直接導致實踐中依然存在的公房承租人在面臨征收時的補償權益難以得到保障的問題。
對此,實踐中通常的處理辦法有以下二種情況:
(1)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該補償需要二者協(xié)商一致。
(2)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xié)議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進行產權置換。產權置換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與房屋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以上辦法僅供參考,面對具體的問題還需具體分析,制定具體的配套維權方案,才能保證承租人補償利益的實現。因此,當遇到公房拆遷的時候,切勿盲目應對,也不要消極拖延,及時咨詢專業(yè)律師,進行正確的法律維權。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專業(yè)從事征地拆遷維權的律師事務所,團隊堅持“只為被拆遷人維權”的理念,致力于維護被拆遷人合法權益,幫助被拆遷人獲取更多合理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