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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領導給我一個文案。不知是哪位大神寫的,功力深厚,讓我覺得,要能超越他,我都能成為上神,位列仙班。寫了開頭,就沒勇氣再寫了,把大神寫的和我寫的一部分匿名扔進大學群里。
讓人跌破眼鏡的是,同學選我的,說悲憫、大氣,有沖擊力。只有一位當了鎮(zhèn)長的老同學,說要慎重,尤其是這一句,“十年來,我們?yōu)槊裾埫?,從街道辦告到國務院,從環(huán)保部告到國土部,幾乎告遍了所有政府部門?!?/span>
鎮(zhèn)長的善意提醒,讓我心中微暖。她的觀點,其實也是全國大多數(shù)官員和百姓對民告官的態(tài)度,都覺得敏感,或有懼意。我自己,其實也有點害怕政府,不敢得罪。但是,北京是首都,領導比較開明,支持合法的民告官。更重要的是,我國《行政訴訟法》,就專為民告官而頒布。
1988年,我國出現(xiàn)了首例民告官案件。溫州農民包鄭照,因為自家房子被強拆,一紙訴狀將縣政府告上了法庭。這個案件,直接推動了《行政訴訟法》的出臺,在我國立法進程上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1989年,我國正式頒布《行政訴訟法》,民告官從此有法可依。如今,這部法律已經(jīng)頒布了二十八年之久。但是,立案難、勝訴難、執(zhí)行難依然存在。
最近,律所翟根才律師就遇到這么一個案子:安徽李屹(化名)收到鎮(zhèn)政府下發(fā)的征收入戶通知書后,不愿意拆遷,在第一時間向縣政府申請復議。但是,縣政府以征收入戶通知書只是一種告知行為,不具有行政行為構成要件,駁回了復議請求。
翟根才律師介入后,又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訴訟過程十分艱難。難道,這個案子不符合起訴條件?還是碰到了邊界模糊的法律地帶?
“當然不是!”翟根才律師說,這個案子的脈絡相當清晰,入戶通知書上面明確寫著征收時間、征收部門,如果逾期沒有簽約或騰空交房,將取消所有獎勵,并依法實施征收,這本身就是房屋征收過程中實施的一個具體行為,對被征收人產生實際影響,是一個可訴性行政行為。
值得慶幸的是,通過翟根才律師的據(jù)理力爭,法院最后受理了李屹的案子,撤銷了房屋征收入戶通知書,民告官,告贏了官。
民告官,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不僅當事人得罪政府,律師得罪政府,法官也要得罪政府。一般情況下,我們中國人都不太愿意得罪人。但是,法官不愿意得罪政府,除了人情,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國的行政權力太過強大!
曾經(jīng)在天涯網(wǎng)上看到過這么一個笑話,某中院受理了狀告省長的案子,起訴狀送到了省政府辦公室(已經(jīng)很不錯了),秘書長直接打電話給法官——“你他么還想不想干了?”
和一位關系比較好的律師聊到這個笑話時,他告訴我,這不是一個笑話,真有其事。前些年,確實有一個比較生猛的法官,給省長發(fā)了傳票,結果這位法官很快就被紀委查了。
“地方法院,受制于地方政府,已經(jīng)嚴重影響到了司法公信力。司法是中央事權,法院不是地方的法院,支持實行異地管轄等擺脫體制困境的探索?!弊罡叻ㄔ盒姓ジ蓖ラL王振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曾表示。
近幾年,我國司法對民告官呈現(xiàn)出明顯的鼓勵、保護、支持的姿態(tài)。最高法專門出臺意見,保護當事人訴權。尤其是引起全民悲憤的違法強征、強拆事件,一旦出現(xiàn)錯判,最高法要求啟動再審。
隨著法的啟蒙,頂層設計的優(yōu)化,以及司法改革的深入推進,曾經(jīng)那些難以上青天的民告官案件正在大幅度增加,勝訴率也在逐漸增加,各地官員開始正視法律的存在,開始對法律有了敬畏,那些肆無忌憚、膽大包天的血拆已經(jīng)在很大程度上有所收斂。
公民越努力爭取合法權利,官員的行為就越受到規(guī)范,未來的民告官也會越來越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