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眾所周知,全國農村正在開展耕地、宅基地確權工作,通過確權農民可以拿到集體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有了這些證書,農民擁有土地的權益才會得到基本保障,同時還可以土地流轉、抵押貸款,進一步發(fā)展現代化、規(guī)模化農業(yè)。
但在宅基地確權中,很多農戶出現了“一戶多宅”的情況,造成“一戶多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祖輩遺留宅基地,年久失修沒人居住但集體沒有收回的。
2、新民居或農村新規(guī)劃重新劃分宅基地,而原宅基地并沒有收回的。
3、農村家庭子女外出工作戶口遷出前,在農村已經分戶并申請的宅基地。
農戶出現“一戶多宅”,在土地確權中多出的宅基地不給予確權登記,原則上必須退出多出的宅基地。但有以下二種情況可以不用退出。
1、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的規(guī)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除繼承外,農戶不能申請第二處宅基地。由此可以看出,農戶在繼承祖輩遺留宅基地的同時,還可以擁有第二處宅基地。
2、農村家庭子女戶口遷出前,已經申請了宅基地,由于戶口遷出,宅基地和住房交給了父母,農村父母等于擁有了多處住宅。這種情況的第二套宅基地不予確權,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為私人財產。根據宅基地改革試點的工作來看,農戶可以對多出宅基地進行有償流轉或退出,也可以等到房屋自然消亡后由村集體收回。
以上兩種情況的農村宅基地可以不用退出,但宅基地是否在確權范圍內,還要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guī)定來判定。另外,2017年宅基地改革試點工作將結束,土地管理法將重新修訂,屆時,將會對農村宅基地的歸屬出臺新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