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根據《憲法》的規(guī)定,我國的土地所有制表現形式有兩種,即全民所有,也就是我們通常所有的國有土地;一種是集體所有。我國城市地區(qū)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qū)的土地,除有法律規(guī)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我們說的很多了。
今天我們來說農村地區(qū)的土地征收與補償問題。
01土地的征收問題
農村土地征收的主體只有國務院與省級人民政府。
依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guī)定,征收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由國務院批準。除此之外的土地征收,則是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我們知道,依照法定的征收程序,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
(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市縣級人民政府發(fā)布征收土地公告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guī)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在征收土地公告公布以后的45日內,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布。
02補償的問題
依據《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數量;
(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五)農業(yè)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六)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如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持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方案公布之后的10日內要求舉行聽證會。
明確了土地征收后應當補償些什么,那么補償標準又是如何規(guī)定呢?
土地的征收補償的基本原則為,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首先,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征收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
如果依據上述標準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以上,為大家明確了農村土地征收的主體和補償內容及標準。隨著城市化的進程,農村的發(fā)展腳步越來越快,不少地區(qū)正在加大力度搞建設、搞開發(fā)。希望各位農村地區(qū)的朋友,在遭遇土地征收時,能夠將此文中所講的運用到征收中,對比分析,是否征收有違法、補償不合理,從而及時止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