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根據(jù)《城市房屋拆遷條例》的規(guī)定,房屋拆遷補償方式和標準有以下幾種: (1)產權調換,即建設單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對換產權,被拆遷人因此獲得該房屋的所有權。產權調換時,雙方互換的房屋面積應基本相等,面積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積計算?!〗ㄖ娣e指房屋建筑物各層面積的總和。房屋建筑面積按建筑物墻腳…

根據(jù)《城市房屋拆遷條例》的規(guī)定,房屋拆遷補償方式和標準有以下幾種:

(1)產權調換,即建設單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對換產權,被拆遷人因此獲得該房屋的所有權。產權調換時,雙方互換的房屋面積應基本相等,面積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積計算。

建筑面積指房屋建筑物各層面積的總和。房屋建筑面積按建筑物墻腳以上外圍水平截面計算,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使用面積是房屋建筑各層平面的直接為生產或生活使用的面積的總和。輔助面積是指房屋建筑各層平面中樓梯、走道等所占凈面積的總和。結構面積是房屋建筑物各層中外墻、內墻、間壁墻、垃圾道、通風道、煙囪等所占面積的總和。

(2)作價補償,將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標準和方式進行估價后;由建設單位一次性支付給被拆遷人一定數(shù)額的價款,以補償被拆遷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損失。房屋拆遷作價補償時,應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重新結算。

(3)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相結合,對于非住宅房屋,償還建筑面積與原建筑面積相等的部分,按重置價格結算結構差價;償還建筑面積超過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商品房價格結算;償還建筑面積不足原建筑面積的部分,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