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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依據《征收土地預公告》(滬嘉預征地告〔2022〕第200、201號)及擬征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和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shù)量等現(xiàn)狀,嘉定區(qū)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擬定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擬征收土地的范圍:
嘉定區(qū)徐行鎮(zhèn)安新村巷大組,安新村南趙組,安新村油車組,曹王村劉廳組 (村組隊);擬征收農用地 2685.80 平方米、建設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3249.00 平方米,合計擬征地面積 5934.80平方米。
二、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補償費標準,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2020)》(滬規(guī)劃資源規(guī)〔2020〕20號)執(zhí)行,標準 110.4 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擬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 轉賬。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2020)》(滬規(guī)劃資源規(guī)〔2020〕20號)執(zhí)行,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 轉賬 。
青苗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2020)》(滬規(guī)劃資源規(guī)〔2020〕20號)執(zhí)行,標準為糧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 轉賬 。
四、擬征地補償金額匯總表(單位:平方米,元)
|
序號 |
擬征地村組 |
擬征地面積 |
土地補償費 |
青苗補償 |
地上附著物補償 |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舉辦企業(yè)) |
小計 |
|
2 |
安新村南趙組 |
2074.1 |
228980.64 |
4265.1 |
0 |
0 |
233245.74 |
|
3 |
安新村油車組 |
906.7 |
100099.68 |
2286.18 |
0 |
0 |
102385.86 |
|
4 |
曹王村劉廳組 |
29.7 |
3278.88 |
0.0 |
0 |
0 |
3278.88 |
|
5 |
徐行鎮(zhèn)安新村 |
0 |
0 |
0 |
117372 |
0 |
117372 |
|
|
合計 |
5934.8 |
655201.92 |
12723.60 |
117372 |
0 |
785297.52 |
五、擬征地范圍內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舉辦企業(yè))補償?shù)?,詳見《征地房屋補償方案公告》。
六、有關征地勞動力安置補償按市人民政府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方式另行公告,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實施。
七、《征收土地預公告》公布后,財物狀況無合法理由發(fā)生變化的,不予對變化后的財物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洝?/p>
八、擬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的,請于公告之日起30日內,即2023 年 02 月 16 日前提出書面意見,送達上海市嘉定區(qū)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徐行管理所。逾期未提出的,視作無意見。
多數(shù)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并在書面意見中明確指出的,嘉定區(qū)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
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見后,經嘉定區(qū)人民政府確認后,由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后續(xù)工作。
聯(lián)系人:張芝瑋 聯(lián)系地址:啟源路10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