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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 項目名稱 | 周鄧快速路(S3-G1503)新建工程-不含六奉公路以東至南六公路以西段(南) |
|---|---|
| 行政區(qū)劃 | 浦東新區(qū) |
| 項目位置 | 上海市周鄧快速路(周園路-六奉公路以東,南六公路以西-G1503) |
滬(浦)征地房補告[2022]第115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上海市征收集體土地房屋補償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依據(jù)《征收土地預公告》(滬浦預征地告[2022]第265、267、268號)及擬征地范圍內房屋調查情況,浦東新區(qū)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擬定了《征地房屋補償方案》,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圍、涉及房屋補償產數(shù)和建筑面積:
1、四至范圍為:上海市周鄧快速路(周園路-六奉公路以東,南六公路以西-G1503),周浦鎮(zhèn)區(qū)域
2、居住房屋產權數(shù)15,建筑面積2970.3平方米
二、土地使用權基價和價格補貼:
1、本征地范圍“同區(qū)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400元(人民幣,下同)。
三、擬征地范圍內房屋補償方案:
(一)居住房屋補償:
1、居住房屋補償方式:
①貨幣補償( √ );②產權調換( √ );③易地新建( × )。
2、居住房屋補償金額計算方法:
貨幣補償或產權房調換的房屋補償金額=(房屋建安重置結合成新單價+同區(qū)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房屋建筑面積。
產權調換房屋坐落浦東新區(qū)周浦鎮(zhèn)區(qū)域,房屋具體信息另行公示。
4、居住房屋臨時安置補助費、獎勵費等標準:
①居住房屋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為按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有證建筑面積(含可建未建)每月12元計算,每戶每月低于1800元,按1800元發(fā)放,超過約定過渡期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的,增發(fā)50%;超過期限三個月以上的增發(fā)100% ;
②居住房屋搬家補助費標準為按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有證建筑面積(含可建未建)10元計算,每戶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發(fā)放,以期房調換的,應增加一倍計算;
③居住房屋搬遷獎勵費標準為在簽約期內簽約搬遷的,按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有證建筑面積(含可建未建)200元計算;
④其他補貼費用標準為在簽約期內簽訂房屋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被補償戶,給予每戶2萬元的簽約獎勵;具體詳見補償口徑;
5、居住房屋附屬物及其構筑物補償費用:
居住房屋附屬的棚舍等及其他構筑物補償標準按照評估和補償口徑執(zhí)行;
其他事項: / 。
(二)簽訂房屋補償協(xié)議的期限
簽約期限 5 天,具體起止日期另行公示。
(三)房屋補償評估單位
房屋補償評估單位具體信息另行公示。
(四)房屋補償實施單位
房屋補償委托實施單位為上海市浦東第四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項: / ;
四、擬征地范圍內的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有不同意見的,請于公告之日起30日內,即 2023年 1月 6日前提出書面意見,送達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房屋征收事務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視作無意見。
多數(shù)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并在書面意見中明確指出的,浦東新區(qū)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
五、《征地房屋補償方案》在征求意見并經浦東新區(qū)人民政府確認后,予以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聯(lián)系人:張洪波 聯(lián)系地址:張江路1238弄1號樓7樓
2022年 12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