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摘要:在遇到拆遷的時候,對于我們的生活會造成巨大的影響,為了保障居民的根本利益,那拆遷方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哪些規(guī)定是我們必須知悉的呢?
一、先補償,后拆遷。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政府出于公共利益進行的拆遷,或者是商業(yè)性開發(fā)拆遷,拆遷方必須通過法定程序,在取得被拆人的同意,并達成協議后。必須給予被拆遷人充分補償,最后才能進行房屋拆遷。
另外,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二、保障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的生計有保證。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在征地過程中,征收方必須保障農民土地被征收后,長久穩(wěn)定生活來源和基本保障,比如給失地農民安排就業(yè)、納入社保等。
三、禁止采用非法手段,進行強拆和逼簽。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guī)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拆遷過程中,拆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角度不同,達不成協議的情況時有發(fā)生,拆遷人為了盡早完成拆遷和及時進行項目建設,往往會放棄法定的拆遷爭議解決程序不用,而依靠非法手段來逼迫被拆遷人搬遷,被拆遷人因這些不規(guī)范的拆遷行為利益受損,直接導致產生的行政訴訟越來越多。所以拆遷中嚴禁非法拆遷行為。
四、拆遷方必須是法定拆遷主體。
合法征地行為的前提,必須“法定主體適格”,
征地批復機關主體:只有國務院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有權對上報的征地材料,進行批準。拆遷中制定、做出拆遷補償方案的主體:應為縣、市級以上政府。房屋強拆主體:強拆裁定書,應是由法院,根據相關行政機關的申請做出的。
以上是房屋拆遷中必須遵守的法律法規(guī),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網站中查詢或找專業(yè)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