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一、國家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拆建單位依照規(guī)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xié)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qū)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二、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
在辦理拆遷非居住房屋的補償的服務中,律師應提醒當事人,這種拆遷及補償應當有利于當地經濟的發(fā)展,防止拆遷對當地原有工商業(yè)與就業(yè)的負面影響。
補償標準一般為:
1、拆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的企業(yè)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 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價、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當事人協(xié)商不成時由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
3、其他補償:
(1)按國家和當地規(guī)定的貨物運輸價格、設備安裝價格計算的設備搬遷和安裝費用。
(2)無法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
(3)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yè)的適當補償。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屬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構筑物的補償,按照當地有關國家建設征地的財物補償標準執(zhí)行。
三、拆遷特別情況的處理:
1、征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畢的,對新房予以補償,對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房不予補償。征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被拆遷人應當立即停止建房,具體補償金額可以參照建房批準文件內容補償,也可由拆遷當事人協(xié)商議定。
2、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3、違法并應無償拆除的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進行房屋及其附屬物新建、改建、擴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補償。
4、一拆遷范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的,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被征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規(guī)定執(zhí)行,如當地規(guī)定按城市房屋拆遷規(guī)定執(zhí)行的,從其規(guī)定。
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的各項權益,國家也是規(guī)定了在征收土地后也是需要支付相應的補償款項給被征收方,在計算征收補償款時,也是根據土地區(qū)片綜合地價來計算,如果雙方對征收的金額以及征收的程度上出現了任何的爭議無法協(xié)商解決時也可以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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