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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閔行區(qū)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滬(閔)征地告〔2023〕第26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3年06月0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土〔2023〕535號批文批準征收集體土地?,F(xiàn)公告如下:
一、批準征收集體土地的機關: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設用地用途:
城市軌道交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圍):
上海市閔行區(qū)俞塘河以南,地下站本體沿龍吳路呈南北向布置,其他附屬設施位于龍吳路道路兩側
四、被征地單位和征地面積:
1、閔行區(qū)吳涇鎮(zhèn)新建村金紅韓家塘組3490.80平方米,其中農(nóng)用地51.60平方米、建設用地3185.90平方米、未利用地253.30平方米。
以上合計征收土地3490.80平方米,其中農(nóng)用地51.60平方米、建設用地3185.90平方米、未利用地253.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閔行區(qū)應根據(jù)區(qū)政府確認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補償方案、被征地人員就業(yè)和保障方案內容依法實施補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