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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區(qū)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滬(青)征地告〔2023〕第12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3年10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滬府土〔2023〕960號批文批準征收集體土地。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批準征收集體土地的機關: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設用地用途:
水域和綠化(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北青公路橋-朱家浜))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圍):
東至油墩港東側陸域控制線,南至油墩港朱家浜交匯口,西至油墩港西側陸域控制線,北至油墩港北青公路橋南
四、被征地單位和征地面積:
1、青浦區(qū)重固鎮(zhèn)福泉山村二西組1258.60平方米,其中農用地0平方米、建設用地1061.70平方米、未利用地196.90平方米。
2、青浦區(qū)重固鎮(zhèn)福泉山村南秋組3084.60平方米,其中農用地80.50平方米、建設用地2944.40平方米、未利用地59.70平方米。
3、青浦區(qū)香花橋街道金星村10454.60平方米,其中農用地10077.80平方米、建設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76.80平方米。
4、青浦區(qū)香花橋街道七匯村7319.60平方米,其中農用地3659.80平方米、建設用地2387.30平方米、未利用地1272.50平方米。
5、青浦區(qū)香花橋街道七匯村10組1630.10平方米,其中農用地1379.10平方米、建設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51.00平方米。
6、青浦區(qū)香花橋街道七匯村8組4401.10平方米,其中農用地0平方米、建設用地2597.20平方米、未利用地1803.90平方米。
7、青浦區(qū)香花橋街道原金匯村5組160.50平方米,其中農用地0平方米、建設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0.50平方米。
8、青浦區(qū)趙巷鎮(zhèn)金匯村16組200.70平方米,其中農用地99.10平方米、建設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1.60平方米。
9、青浦區(qū)趙巷鎮(zhèn)金匯村17組267.60平方米,其中農用地88.50平方米、建設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79.10平方米。
10、青浦區(qū)趙巷鎮(zhèn)崧澤村3隊36.70平方米,其中農用地0平方米、建設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6.70平方米。
11、青浦區(qū)重固鎮(zhèn)福泉社區(qū)水產組325.00平方米,其中農用地0平方米、建設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25.00平方米。
以上合計征收土地29139.10平方米,其中農用地15384.80平方米、建設用地8990.60平方米、未利用地4763.7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區(qū)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務中心、香花橋街道辦事處、重固鎮(zhèn)人民政府、趙巷鎮(zhèn)人民政府應根據區(qū)政府確認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補償方案、被征地人員就業(yè)和保障方案內容依法實施補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