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網站!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根據(jù)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4、15條和《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8、19條的規(guī)定,在復議和訴訟期間,拆遷人已給被拆遷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轉用房的,不停止拆遷的執(zhí)行。 程序: 一、申請。應繳交下列材料: 1、強制拆遷申請書; 2、行政裁決書; 3
根據(jù)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4、15條和《廣州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8、19條的規(guī)定,在復議和訴訟期間,拆遷人已給被拆遷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轉用房的,不停止拆遷的執(zhí)行。
程序:
一、申請。應繳交下列材料:
1、強制拆遷申請書;
2、行政裁決書;
3、行政裁決書送達回證復印件;
4、證據(jù)保全(拍照、測繪、交易所評估市場全交吉價評估書并公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6、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拆遷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責令。由市政府發(fā)出責令限期拆遷決定。
三、強制拆遷。由市政府責成城監(jiān)、公安等部門強制拆遷,或由市房管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