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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征地拆遷涉及到百姓的根本利益,因而進行征收項目必須遵循嚴格的法律程序。一般來說,只有征收方與被征收人達成協(xié)議一致,被征收人簽了補償協(xié)議之后,征收方才能實施拆房行為。然實踐中,常常會出現(xiàn)的情況是,被征收人明明沒有達成協(xié)議,房子還是遭拆除。在沒有簽字的前提下就拆了被征收人的房屋,這極有可能是屬于違法強制拆除行為,被征收人可以進行維權救濟。但并非所有的類似行為都是非法的,比如說我們不能排除該建筑存在違建的風險。那么,究竟是什么在驅使該事件的發(fā)生?事實上,當出現(xiàn)了以下三種情況,強制拆除房屋的事件就有可能產生。
一、違章建筑
現(xiàn)代社會,違章建筑還是廣泛存在的,尤其是在廣大的農村地區(qū),過去農村在建房管制的問題上較為寬松,所以很容易就會出現(xiàn)未經允許建房、在耕地上建房、私搭亂建等情況。而為了維護發(fā)展秩序,國家對于這類建筑的態(tài)度是零容忍的,要嚴厲打擊該類建筑。所以如果自己的建筑是屬于違法程度較重的建筑,其拆除是必然的,且收不到任何補償。建議大家無論修建何種建筑,一定要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先拿到合法證件。依法依規(guī)行事,這樣當遇到拆遷遭遇一些不合理的對待時,我們才能有底氣的去維權,才能充分的爭取到該有的補償。
二、被征收人對征收決定不予簽字,也不提請復議不訴訟
被征收人對征收決定存在質疑,對征收補償數額不滿意,因而不予簽字,但同時在法定期限內被征收人又不提請復議和訴訟,且拒絕搬遷。此時,無論是針對國有土地上還是集體土地上房屋進行征收,征收方均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拆除的。這種強制性的行為屬于合法行為,但也需謹記該行為的實施有必要的前提,有必須經過的法律程序。
三、征拆方非法強制拆除
在實際征拆過程中,雖然被征拆人不同意簽字,但征拆方為了減少補償的給予、降低拆遷成本或者是為了趕工期,還是會提早動拆,在沒有經過任何被征拆人同意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況下強拆。征拆方可能會使用“以拆違促拆遷”這樣的伎倆,也即將被征拆人的合法房屋認定為是違章建筑,然后將房屋拆除。合法的、規(guī)范的征收拆遷有其嚴格的法律程序,審批征收項目、擬定拆遷方案、聽證、評估、發(fā)布公告、簽訂協(xié)議等,一步都不能少,一步都不能錯。這種“以看似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顯然是非法拆遷行為,嚴重的侵犯了被征拆人的合法權益,我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進行維權。只有在持有強制執(zhí)行法律批準文件下進行的強制拆除行為,才屬于合法行為。
沒簽協(xié)議沒同意,房子還是遭到了被征收方的強拆,這有非法的行為,也有合法的行為。根據上述分析,提示大家在實際操作中要注意這兩點。
(一)覺得補償不合理,可以不簽字,但要及時提起訴訟
實踐中,遇到了補償不合理的情況,有些人會錯誤的認為只要不簽字就萬事大吉了,于是消極對待征收方接下來的各種做法,除非他們把補償提上去,結果卻等來了司法強拆。所以大家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進行維權,這樣有關部門就無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更無法擅自對百姓的房屋實施強拆措施。
(二)遭遇非法性的強制拆除的救濟措施
百姓對于拆遷方的非法強拆行為,都是深惡痛絕的,于是很容易就會沖動以暴力來抵抗。暴力抗拆是不理性的行為,解決不了實質問題還可能是自己人財受損。大家一定要冷靜應對,當暴力行為來襲時,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一定要做好收集證據的工作,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且這個過程需隱蔽以免激怒對方,證據充足才有利于后續(xù)的維權。重要的是一定要及時報警,公安機關的出現(xiàn)不僅可以保障大家的安全,還能有效的保存證據,這些都是有利于維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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