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要暴富唯有拆遷。在我國因拆遷一夜暴富的事情是時有發(fā)生的,特別是一線城市,房屋拆遷的補償是非常之多的,但令人苦惱的是要選擇貨幣補償還是要選擇房屋置換呢?選擇貨幣害怕錢少了吃虧,選擇安置房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到手。那我們到底該選擇哪種補償方式更合理,又能保障我們拆遷后的生活呢?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guī)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怎樣選擇由被拆遷人自己確定。
一般來說選擇房屋置換的是附近地段拆多少就補償多少,如果選擇房屋的話升值空間會很大,雖然近期的樓市再嚴調控的控制下房價不再像以前一樣直線上漲,但房價上升只是遲早的事,所以對于普通群眾來說選擇房屋置換是穩(wěn)賺不賠的。
但同時房屋置換也存在很多弊端,大多數地方都是奉行先拆后建的,在一些大規(guī)模的征收中,被征收戶雖然簽了協議,但是拆遷后房屋仍然沒到手的情況也時有發(fā)生。而且房屋置換也很容易引起后續(xù)的糾紛,比如很多地方不給辦理權屬證件、各方面和拆遷之前講的都不一樣等,所以房屋置換后續(xù)是比較麻煩的。
而貨幣補償不會像房屋置換那樣存在差異,貨幣補償協議中是寫明補償多少,征收方就一定要付多少,而且它的履行較期短,會很快就能拿到錢,不會出現后續(xù)的糾紛。雖說沒有房屋置換后續(xù)那么麻煩,但貨幣補償最大的缺點就是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征收方與被征收方協商選擇評估的機構進行評估,但往往評估補償的價格會偏低。
兩種補償都有利也有弊,所以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出選擇,如果選擇房屋置換,建議在協議寫得越詳細越好,任何小細節(jié)都不能放過。如果選擇貨幣補償,就要多警惕一點了,如果評估或者補償的價格不合理,一定不要簽協議,要多多咨詢專業(yè)的拆遷律師,以免吃虧。
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qū)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yè)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
個人意見:目前拆遷補償選擇產權置換的被拆遷人不在少數,但是大家都容易面臨一個常見的問題。那就是安置房屋的質量問題,許多安置房屋,地理位置不好,房屋質量不行,這就是大家最擔心的問題。根據以上的問題,我們可以優(yōu)先考慮貨幣補償,但是貨幣補償的多少就是個問題了,被拆遷人肯定是拿的越多越好的,所以,我們在面臨拆遷時,可以自己先盤算一下這些問題,比如貨幣補償是否達到標準了,自己是否滿意、安置房屋地理位置是不是合適,安置房屋市價會不會跟被拆遷房屋有價格差距,等等問題。
以上都是被拆遷人需要考慮的,如果遇到違法拆遷,拆遷方侵害被拆遷人,請及時維護自身利益,必要時可以咨詢,甚至委托律師代理都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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