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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征收補償不合理,能提高補償嗎
房屋征收補償不合理,還能提高補償。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guī)定,收到征收補償決定后,被征收人還是有機會提高房屋補償?shù)?,如果對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有關補償協(xié)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什么是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
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是指國家相關部門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時,若未能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補償協(xié)議,房屋征收部門可以申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guī)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征收補償決定書,是在沒有達成征收補償協(xié)議的情況下做出的,這就避免了公民的房屋在拆遷過程中得不到補償,而且決定書是嚴格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中相關條文做出的,補償數(shù)額依照補償方案而行,這其中補償方案的做出要經過嚴格審查和相關聽證的,這就保證了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決議書是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guī)定做出,對房屋征收部門有一定的監(jiān)督作用。在當事人對決議書不服時,可以提出相關的法律訴訟,可以進一步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是為了規(guī)定期限內補償協(xié)議達不成時實現(xiàn)拆遷做出的,這意味著地方政府在具備相應的手續(xù)之后,可以動用公權力對公民的房屋強制進行拆遷?,F(xiàn)實生活中,一些地方政府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在補償決定書中規(guī)定較低的補償額,然后對公民實施強拆,使公民合法權益本遭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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